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广饶县道路提升项目
3、项目地点:广饶县稻庄镇
4、招标内容:特色花坛砌筑、收边、坐凳、铺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6、计划工期:2023年3月30日至4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无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与招标人合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等系统查询,投标报名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报名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别在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受到处罚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5、开标前招标人会按以上条件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投标。
三、报价方式
1、报价方式:按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单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括除招标方提供资源之外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环保文明施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招标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保管看护费、设备调遣费、配合试验检验、成品保护、配合检查验收以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不得私自改动报价单中的工程量,投标人私自改动报价单内容进行报价的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所报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3、以综合单价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若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合计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4、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在保证总中标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人不合理的清单单价进行合理调整。
四、付款方式及开标说明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招标方根据中期计量资料进行挂账,挂账后的次月付至挂账额的80%,招标方审计部门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付至最终结算值的100%;招标方审计部门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付款比例最高不超过投标方完成工作量的90%,如缓付工程款时不计利息。
2、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约定计量规则核算投标人完成合格工程量,经招标方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确认后的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工程量不超出招标方与建设单位间的结算数量。
3、开标程序:采取两轮报价一轮谈判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报价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淘汰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具体淘汰数量,根据投标数量由招标人开标时现场公开宣读),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第二轮报价;进入第二轮报价的单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淘汰一定比例或者数量的投标单位,被淘汰的单位不得进入最终谈判。
4、招标人设有招标限价,招标限价作为招标人评标定标的依据,高于招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招标限价不公开。
5、招标人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投标人负责自行勘察现场,招标人可以安排项目人员陪同。
6、定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以投标方综合实力确定。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秩序和诚信,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必须从投标人账户交纳(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无效),缴纳方式为电汇,不收现金。同时请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发至招标部邮箱:zhaobiao@dkc.cn。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否则,视为弃权。
账户名称: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账 号:8112501011800429539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营分行
财务联系电话:18366937382 联系人:杨会计
摘要:**公司节点结构物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还。
3、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扰乱正常开标秩序、影响招标方正常工作的。
②经招标方发现或其他投标方举报,确定存在围标行为的。
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招标方规定期限内与招标方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谈判,即被默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六、开标所带资料
投标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方提供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7日8:00-12:00,13:0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12:00。
2、报名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招标部。
3、报名形式:只接受投标方电话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报名的需事先拨打招标部电话0546-8301065再发邮箱资料,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部邮箱:zhaobiao@dkc.cn,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联系人:肖先生/姜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1065
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66380990
6、招标部邮箱:zhaobiao@dkc.cn
八、投标答疑
若投标人领取到招标文件后存在疑问,须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招标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予回复,并电话通知。
九、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18楼会议室。(疫情期间外地单位可以采用线上腾讯会议视频模式开标,开标前半小时,招标人会发一个视频会议号邀请投标人进入线上会议室)。
十、其它事项
1、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有权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无效,由此引起的对投标单位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做相应的解释。
2、因业主原因而取消本项目的施工时,招标人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合同关系相应取消。
3、对本次招标程序、结果有疑义或相关建议,可与联系人电话沟通。
4、中标人严格执行政府及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办法。
5、监督部门:科达集团审计法务合规部 监督人:张女士
举报电话:固话:0546-8301889 手机:15865184946
举报邮箱:shenjibu@dkc.cn 举报信息与管理建议平台二维码
6、可关注科达集团审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方便手机查阅招标信息。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报价表;
附件3、清单报价说明;
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之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广饶县道路提升项目节点结构物劳务施工招标活动。其在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施工、结算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签字) :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清单报价说明
1. 报价表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根据计量规则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量。
2. 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勘察现场,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完全熟悉并了解现场情况。
3. 本项目双方的合作方式为劳务合作模式。在双方的资源投入上基本划分为:招标方提供清单中标明的材料。投标方负责投入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除招标方提供资源之外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等一切资源。投标方对进场的所有材料、机械、小型机具等负有保护及看管责任,如有损失由投标方赔偿招标方损失费用。投标方需对所有在场的易潮或怕湿材料采取覆盖等有效的防潮措施,若材料涉及二次倒运等费用,相关费用包含在各分项清单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4. 投标方临舍:投标方临舍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综合报价中。如果投标方在施工现场搭设板房时,需提前将搭设方案上报招标方,板房搭设需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投标方生活用水、电自行负责。
5. 各项工序施工前,需上报招标方及监理单位进行报验,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因投标方擅自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6. 施工用水、电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招标方不提供任何便利。
7. 竣工清理:由投标方负责,不单独计量,投标时综合考虑。
8. 安全措施实施:招标方提供安全标志牌一套,投标方按照招标方交底要求在各施工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招标方按交底要求供应安全防护材料,投标方按实际进场的材料签收,并负责制作、安装、维护,使用完成后交回招标方,以上安全施工费包含在各分项工程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施工作业人员所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反光服、劳保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由投标方负责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安全用品,相关费用包含在各分项清单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9. 文明和环保施工:招标方提供宣传、标识、警示类标牌或宣传标语,投标方负责签收领用,用完后交回招标方,现场物资的整理、码齐、覆盖、看护、卫生清理、迎接检查等工作由投标方完成,相关费用包含在各分项清单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施工过程中开挖土方覆盖用材料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进行覆盖,相关费用包含在各分项清单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10. 中标人购买的材料质量:中标人购买的材料需将出厂合格证、质保单收集交招标方存档,检测费用由招标方负责,因投标方施工工程不合格而发生的复验费用由投标方承担,现场试件制作及送检等第三方检测的配合工作不单独计量,砼试模、坍落度筒等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11. 中标人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医疗保险”,以上两种险种保额分别不低于100万元和10万元,费用不单独计量。投标方不得雇用未成年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工人。
12. 因疫情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现场出现停工、窝工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投标方要严格执行招标方的要求为现场人员提供防疫物资,配合招标方做好防疫工作,防疫物资由投标方自行解决,费用不单独计量。
13. 本工程发生变更时,投标方按照变更后图纸进行施工,单价执行招标方成本部批复单价,工程量根据变更后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14. 其他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清单和设计图纸,本文件与招标清单、设计图纸互为补充,相互解释,共同构成招标文件;投标方报价时应全面理解招标文件进行综合报价。
15. 各项清单计量规则优先执行本次约定计量规则,未列明的执行招标方与建设单位间计量规则。
16. 本工程签约单价确定后,结算时不予调整,其他事项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17. 未尽事宜在投标时根据现场投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