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支持园区企业招工用工的补充措施》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9〕6号);
2.《关于延续优化<关于支持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用工的补充措施>的通知》(赣市就办〔2022〕3号)。
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
2019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园区企业开展劳务派遣,为企业输送 10 人及以上、中介机构与企业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合同,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按当年实际新派遣人数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00 元/人劳务派遣补贴。新派遣员工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再增加200 元/人的补贴。市财政按30%给予补助。
1.信丰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补贴申请表;
2.信丰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员工花名册;
3.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4.银行发放工资流水(或银行发放工资对账单);
5.申请劳务派遣补贴承诺书;
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0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县就业中心审核→公示→拨付
信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企业1楼用工服务股
联系电话:0797—3396589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