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家级人才市场,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方向的专业硕士。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将其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完善统计监测制度
加强和改进行业统计调查,逐步健全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以市场主体、主要业态、经济指标、社会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
加强统计组织和监督管理,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科学性、及时性。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数据管理,完善定期监测与快速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分析。
优化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健全信用和标准体系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活动。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推动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信用分类管理。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工作,建立覆盖全业态和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探索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大支持力度
落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产业、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下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机构培育、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以及促就业活动等工作。
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基金。
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投融资渠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信贷产品。
规范市场秩序
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
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领域信息安全保护,推动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充分发挥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作用。
加强宣传引导
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成效。
定期举办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鼓励各地举办经验交流、创新创业、供需对接等品牌活动。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编制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报告,开展创新案例遴选。
办好《人力资源服务》杂志,提高行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